2008年1月4日 星期五

腓立比書 1:27-30

1:27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,叫我或來見你們,或不在你們那裏,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,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,站立得穩,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。
1:28 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,這是證明他們沉淪,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,
1:29 因為你們蒙恩,不但得以信服基督,並要為他受苦。
1:30 你們的爭戰,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,現在所聽見的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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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羅勉勵腓立比教會之信徒要『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』和『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』。

這是每個基督徒蒙恩得救之後,要努力的方向。雖然為基督而活會遇到各樣之苦難,但是主必保護到底,使我們平安到天家,並於主再來之時,一同進入榮耀的上帝國中。

保羅在此也告訴所有屬主的人︰『你們蒙恩,不但得以信服基督,並要為他受苦。你們的爭戰,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,現在所聽見的一樣。』

所以基督徒有一個記號:『為基督受苦!』

這個記號就是『十字架』,而此『十字架』是主命令我們天天要背的,然而『十字架』要換榮耀冠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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